资本主义个人反抗指南(六)

砸烂新自由主义婚姻平等观的狗头:没有女权主义就没有个人反抗

  写在前面的:前文讲到女性在生物角度是天然被压迫的,所以反抗必须做必要的修正。于是今天就把这个问题展开来讲,之前不讲,还是那个老问题,必须照顾阅读顺序和逻辑一致性,一个引出一个,一个接着一个…本文有一半左右的内容和我的老文《女权主义三小节》一致,但是也有一半内容是为了突出和符合个人反抗的主题而新作,对女权主义格外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移步我的老文,对照着看,我已经把它挪到豆瓣了。

  正文:

  一般来说,即便是对女权主义持赞许态度的男性,往往也会认为这是“女性的事业”,自己最多出于同情和道义去支持,但这显然是不正确。

  以社会主义标榜自己的法国的社会党内阁要求男女部长数量一致,并认为不达到这样的目标无论在姿态还是实质目的上都是不可被接受的。当然,我们可以说这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人血馒头,吃起来都噎人,那我们可以看看发展中国家的激进左翼是怎么做的。

  巴西无地农民运动是巴西最大的底层左翼组织,以争取土改,平均地权为目标。他们指出:在性别方面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在运动里我们有专门的性别委员会,而且在各个层次各个运动空间要保证50%的妇女来参加,有些时候可能不能保证,但是这是我们的目标。另外性别委员会关注性别问题,还包括少数性倾向的问题。因为巴西还是一个男权制度的国家,性别工作和占领工作是一样重要的。我们运动中有一个口号是:没有女权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

  那么,到底为什么社会主义必须是和女性解放捆绑起来的?

  因为私有制。私有制和分工的诞生让男性获得了巨大的话语权和地位,而同样私有制的灭亡也必然导致性别不平等的灭亡。

  当然我们可以说,既然是个人反抗,我作为男性,已经没有这个问题了,能不能不管不顾?

  也是不行的。男权社会是伴随着阶级与私有制诞生而诞生的或依靠法律或依靠文化而形成的等级社会,在这个前提下,男人需要承担的仅仅是公侯伯子男,天地君亲师的阶级压迫,而女性,排除少数适应社会的”成功者“,她们不光要接受社会地位的阶级不平等,同时还要接受家庭地位的阶级不平等。而这两种不平等,实际上都是阶级分化与私有制经济在不同领域的不同表现,而非两种不同的矛盾。我们通过人类学与社会学,考古学得出的的研究结论得知,并不存在脱离了私有制与阶级社会的性别沙文主义社会。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因为生产资料的再分配和生产力的解放,也必将不存在性别压迫。性别压迫总是伴随着私有制而产生,消解。这是由私有制所必然伴随的阶级社会所决定的。也就是说,男女矛盾不是阶级矛盾,而是阶级矛盾的副产品,亦或是说伴生物。按照流行的说法:一个阶级消灭了另一个阶级,人类不会灭亡。而一个性别消灭了另外一个性别是不可想象的。

  所以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结论是:男人同样是男权社会的受害者,与作为受害者的女人仅有量而无质的区别,男性支持女性解放,就是支持自我解放。支持女性解放,就是支持人类解放。这个解放并不是一个性别以自身的经验和动机为基础而争取权利,而是把性别解放寓于社会本质的斗争之中,从根源上排除掉任何形式的性别沙文主义社会的可能。

  如果不了解男权社会作为私有制的阶级社会的性质,那么女权运动反抗的男权社会下的男人也是受害者的这个结论是反直觉的:作为男权社会的”受益者“的男性为什么也是受害者?以中国现状为基础举例的话,中国式婚姻比较合适。

  中国式婚姻为什么要求男生有车有房?婚姻作为一个契约关系,是两个不带任何的自然人的结合。而不是一方依附一方或者一方供养一方,所以法律上有婚姻法,而没有嫁娶法。不过虽然法律解释看似公正,但是事实总是受社会“现实”所钳制。结婚要求男方有车有房毫无疑问是对男方,男方家庭的一种巨大的压力和剥削。而事实上女方也未必真的占了便宜——因为作为潜台词的,回报车房等经济待遇的行为,女方要负担起照顾公婆,免费保姆的”责任“,通常在家庭的话语权上也有所降低。也就是说,这样的婚姻事实上构成了一个买卖行为:男方拿金钱向女方家庭和女方自己购买一个永久的佣人和性伴侣。是一种在婚姻法之外起作用的”道德法律“,这样的事情,我们在帝制时代司空见惯,而现代社会,也仅仅是更隐蔽罢了。这样的买卖婚姻毫无疑问是一种双输行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吃了亏,而人人都是受害者。这就是私有制的阶级社会的男权社会对男女的共同压迫的表征之一。只有在屏蔽了男权社会的影响下,婚姻才能真正平等。

  综上所述,男权社会是私有制的阶级社会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作为压迫人性,异化作为整体的人类的”背景性的声音“。我们必须了解的是,男人和女人都是受害者,而正是如此,解放女人就是解放男人。女权主义并不是男人的敌人,而恰恰是盟友。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做些什么?

  在《资本主义个人反抗指南(四):卧室里的反抗》一章我讲到,如果双方关系不对等,多边关系或者开放关系都会变成21世纪的三妻四妾。虽然往往依附是精神上的,对方没有要求你做什么,但是亲密关系中,你处于低位,自然处处受限。但如果拥有更加公平的环境,显然你的议价能力也就越高。如果在一场亲密关系中你一无所有,那么一切表面上的公平都是瞎扯。

  在《资本主义个人反抗指南(五)》一章我讲到,人类不光是自然的,也是超越自然的,比如虽然先天女性因为生育和月经等角度在演化上“吃亏”了,但是正因为人类的理性可以一定程度上超越简单的防御程序而成为一个有自我学习和思考能力的主体,所以我们才能后天弥补它,显然这也应当是女权主义理论真正的预设前提。

  所以从另一个角度讲,我又必须把我在最前面的中国式婚姻的男性受害者做一个限定:男女地位极度不平等时必须例外。

  试想如果一个女性在工作中比男性难以晋升,又因为生育消耗了大量的心血和本来可以拿来工作和学习的时间--导致更难以晋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强行要求家庭AA,显然是不合理的,男性多付出一些显然是公正的,也是更符合我们人类应有的认知能力的。强行否定这一点,显然是屁股而非理性认识的问题。

  这就是新自由主义的平等观,他们认为穷人和富人更多是在努力和天资上有差异,那么给他们机会平等就好了:每个人都可以凭能力竞选董事长,你没有能力,你走开。

  所以,瑞典强行要求董事会中女性必须达到40%,因为如果你拿能力做辩解而不给女性培养能力的机会,那么女性将永远没有能力。这实际上和白人对黑奴的所做所为完全一致。

  显然,在一个公社甚至一场亲密关系之中,如果在外部环境打压而又没有内部资源的倾斜的情况下,显然是难以为继的。虽然依我们的现实情况靠量,我们显然没有能力要求外部环境对部长和董事会成员进行扶持性限定,但是在我们的关系内部,做到这一点显然容易的多。

  当然,说到这里,一个自然而然的疑问就出现了“如果我很可能既不要孩子,又认清楚了婚姻存在的问题,是否就可以成为一个不婚主义者呢?”这似乎是一个不证自明的事情,但是如果你不是多边关系的爱好者,那么无论身处任何环境之中,婚姻都是必要的。

  前面说到,婚姻的问题是经济不平等导致传统的”道德法律“生效的问题。那么就要回到我在第三章提到的,寻求正确伙伴的问题:你们必须一起反对新自由主义的平等观甚至各种奇葩的不平等有理观,并且给出符合自身的解决方案。

  所以,如果亲密关系是必需的,那么两人的个人反抗,显然需要联结才能办到。个人反抗也就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战争了。

updatedupdated2021-01-142021-01-14